项目概况 通讯费-东西北三环高架线路改造 JSZC-320300-XHGC-C2024-0012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网上注册登记成功后系统内免费下载 获取采购文件,并于2024-11-27 09:30 (北京时间)前提交响应文件。 |
一、项目基本情况
项目编号:JSZC-320300-XHGC-C2024-0012
项目名称:通讯费-东西北三环高架线路改造
采购方式:竞争性磋商
预算金额:76.836000万元
最高限价(如有):64.85万元
采购需求:
本工程是对东、西、北三环高架路和辅路(共36个路口)网电结构由多路口单向总线汇聚型(现有5个汇聚路口:响山路、广山路、中山北路、苏丁路、徐萧路)改造为单路口独立汇聚型。具体详见磋商文件《采购需求》和工程量清单所含全部内容。
合同履行期限:合同签订后180日内完成设备安装调试。
本项目(是/否)接受联合体:否
二、申请人的资格要求:
(一)满足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》第二十二条规定:
1.供应商合法有效的法人的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原件扫描件。
2.财务状况报告:即提供供应商的本项目开标时间前6个月内任何1个月的资产负债******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原件扫描件。
3.供应商的本项目开标时间前6个月内任何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原件扫描件(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,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)。
4.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,即提供: 1.供应商具备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原件扫描件; 2.供应商的《安全生产许可证》原件扫描件; 3. 供应商拟选派项目负责人具备机电工程专业贰级(含)以上注册建造师或通信与广电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;并取得《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》(B证),提供证书原件扫描件; 4. 供应商拟选派项目负责人(注册建造师)无在建工程,提供证明材料或承诺书(格式自拟); 5.供应商拟选派项目负责人提供劳动合同和近6个月缴纳社会保险证明。
5.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。
6.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: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。供应商为中小企业(含中型、小型、微型企业,下同)的,提供《中小企业声明函》原件。
(二)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:
1.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,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、监狱企业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。
(三)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:
1.供应商具备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原件扫描件;
2.供应商的《安全生产许可证》原件扫描件;
3. 供应商拟选派项目负责人具备机电工程专业贰级(含)以上注册建造师或通信与广电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;并取得《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》(B证),提供证书原件扫描件。
三、获取采购文件
时间:自磋商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
地点:网上注册登记成功后系统内免费下载
方式:本项目采用网上注册登记方式
售价:0.00元
四、响应文件提交
截止时间:2024-11-27 09:30 (北京时间)
地点:苏采云系统
五、开启
时间:2024-11-27 09:30 (北京时间)
地点:徐州市政府采购开标室
六、公告期限
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。
七、其他补充事宜
(一)响应文件的提交与接收:
1.线上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(2024年11月27日北京时间09:30)前。
2.获取采购文件说明:磋商文件提供期限届满后(或五个工作日后)仍可以下载,期限届满后下载的磋商文件,视为非有效方式且不作为供应商权益受到损害的证明材料和依据。
(二)询问和质疑
1.根据采购代理机构与采购人签订的本采购项目的《委托代理协议》,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,可以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;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、采购过程、中标或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,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,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,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依法处理。
2.质疑和投诉按《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》执行。
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。
质疑接收人:周惠 联系电话:0516-******
地址:徐州市云龙区项王路5号三楼
(三)磋商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
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。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以所发布的本项目的“更正(澄清)公告”及其附件的形式通知所有获取磋商文件的潜在投标人。发布本项目的“更正(澄清)公告”及其附件后采购代理机构已尽通知义务。敬请各潜在投标人关注本项目的“更正(澄清)公告”及其附件,否则,将自行承担相应的风险。
(四)终止招标
终止招标的,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及时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终止公告,以“终止公告”的形式通知已经获取磋商文件的潜在投标人,发布本项目的“终止公告”后采购代理机构已尽通知义务。敬请各潜在投标人关注本项目的“终止公告”,否则,将自行承担相应的风险。
(五)说明
1.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、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,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。
2.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、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、监理、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,不得再参加本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。
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;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;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等。
(七)特别说明
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。
(八)采购意向链接:
******/Home/HomeDetails?type=cgyx&articleid=84b58d6cd0894b1cb073b2ee3edf4171
八、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,请按以下方式联系。
1.采购人信息
******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
单位地址:徐州市泉山区祥湖路3号
联系人:孙立
联系电话:******
2.采购代理机构信息(如有)
******有限公司
单位地址:徐州市云龙区文治巷5号三楼
联系人:周惠
联系电话:******
3.项目联系方式
项目联系人:周惠
电话:******
通讯费-东西北三环高架线路改造项目--清单.xls通讯费-东西北三环高架线路改造项目--示意图.pdfJSZC-320300-XHGC-C2024-0012采购文件.doc